• “服孝三年”
  • 浏览量:7039  来源:八达岭陵园  发布时间:2011-12-07 00:00:00
  • 服孝三年

    一个人死后 ,其子女要服孝三年,俗称“ 服三”。 按照传统的说法,丧葬礼仪至此才算正式结束。

    在过去的时候,满一周年要烧纸祭奠,叫“周年”或“ 烧周年”,古代称为“ 小祥”。第二个周年叫“大祥”,也要去坟地致祭 。满三周年烧纸祭奠 ,亲友皆至,所送祭品大致与下葬时相同,富裕人家要请吹鼓手,各带供品、纸扎,祭礼极为隆重。三周年过后,死者的子女即可脱去孝服,改换平常衣着。所以三周年又叫“脱服”或“除孝”,古代称为“衤覃”(tan 坦)服。

    三周年是逝者最后一个特殊的祭奠礼,在现在社会家属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为亲人举办一个专属的祭奠仪式,为亲人做最后的告别。让自己不要留有遗憾,让亲人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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